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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指出将以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给全球经济运行、社会生活和就业形势都带来了很大冲击。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3月份以来,我国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进度加快,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各项经济数据都在明显好转。

    抗击疫情期间的实践探索也表明,以优化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对冲全球疫情演变带来的不确定性,既是立足当下的雪中送炭,也是放眼长远的深刻变革。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复工复产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产业和经济发展回升。”日前,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了《财经界》记者专访,就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四个聚焦力促改革创新 

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称,中国连续第二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近一年,我们的改革创新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答: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的重要举措,主动作为、探索创新,推动出台了一大批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营商环境显著优化提升。总体来看,主要体现为“4个聚焦”:

    第一,聚焦减审批减材料,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持续大幅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投资审批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为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提高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水平提供了标准规范;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减少了管理措施、优化了清单结构。

    第二,聚焦规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强化。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增加政策规则的透明度。比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推行,在监管过程中,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着力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探索推进“大数据”监管,有的地方建设“风险洞察平台”,集合注册登记、商标、行政执法案件等工商系统数据,形成企业的大数据全景信息视图。

    第三,聚焦激活力减负担,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不断加大。一方面,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清理出有违产权保护原则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5847件。对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案件集中攻坚,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分两批印发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文件,提前完成全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任务。2019年全年,全国减税降费累计超过2万亿元。

    第四,聚焦减环节压时限,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方面,简化优化审批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再造审批流程,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一网通办”,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更好解决企业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企业开办、用水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

    2019年10月,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行政法规,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问:与国际前沿标准、全球最佳实践相比,我们还有哪些短板和不足?

    答:近年来,我们深入基层开展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调研发现,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和企业群众的热切期待,营商环境改革的成效仍是初步的,还有不少让企业和群众不够满意的地方,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差距:

    一是市场化有差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还存在隐性壁垒,有的领域“照”后的许可证办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二是法治化有差距。有的改革做法还缺乏上位法依据,导致执行效果不佳。有的领域法规或政策文件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或清理,执行时依据混乱。

    三是便利化有差距。部分事项办理时间长、申报材料多、办事成本高,政务服务等候时间和跑办次数依然偏多,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信息互认有待加强。

    对于这些短板和不足,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公开征集一批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痛点难点堵点,形成100项营商环境诉求清单,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做好诉求处理工作,再出台一批针对性改革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推出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努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刀刃向内打通“最后一米”

    问: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是通过改革创新,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这一关系重塑中,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答: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应当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核心是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近年来,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落地,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降低,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同时,我们也深刻意识到,“放管服”改革还存在“中阻梗”和“最后一公里”问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提升改革总体效应。

    一是简政放权的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有的地方还存在审批“加码”现象,违规增设审批环节条件,或者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简政放权的红利还没有完全释放。

    二是公正监管的实际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执法随意性强,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与监管不充分、执法不规范并存,干扰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惠企便民的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米”还有差距,办事效率不高、工作拖沓敷衍、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还没有完全消除。

    问:如何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

    答: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动一门办事、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网通办、一章审批、一次跑动等改革,大幅减少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环节和手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企业群众反映,有些好政策“看得见”却“摸不着”。为了推动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更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并推出具体措施,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规文件、办事流程、申请渠道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改革举措,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和群众及时全面享受政策实惠、改革红利。

    二是加快政务服务信息整合共享。持续做好政务服务数据整合共享支撑,把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运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为各领域政务服务协同高效办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持续提升。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以评促优激发市场活力

    问: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比较突出的地方案例有哪些?

    答:两年来,我们在相关城市开展了多批次的营商环境试评价,通过评价推动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2019年,我们先后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和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了试评价。各参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树立了标杆。

    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北京率先推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登记全封闭式管理,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的高效审批模式。上海建立电子证照库,对17类高频使用的电子证照进行归集,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市级办事窗口和区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实现“证明免交”。厦门构建了“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并将“多规合一”的有关要求写入地方性法规。南京通过取消、合并、改革、压缩审批事项和环节,大幅压减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和报建材料。杭州整合房屋交易、纳税和登记发证“三件事”为“一件事”,实现了城镇单套商品住宅1小时领证市域全覆盖。武汉持续推进水电气等审批流程再造,电力报装从审批制改为承诺制,供水审批从串联改为并联,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大幅简化。衢州推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3.0,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方式大幅压减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提交材料数量,实现施工许可网上申报、联合审批。

    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天津推进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一制三化”改革,对657个事项涉及的1430件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对51件申请材料实行以函代证、限时办结。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近200项“秒批”、500项“不见面审批”、300项“全城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广州“智慧政务”平台实现市区两级累计3000多个事项互联互通,98%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东北地区积极主动优化营商环境,部分城市探索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主动学习先进改革经验做法,复制借鉴并推出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哈尔滨复制深圳做法,推进强区放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权责事项下放。长春推广开办企业“套餐式服务”,推行企业开办经营联办机制,餐饮店等20个行业类型实行涉企证照跨部门、跨层级联审联办。沈阳借鉴北京经验,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交互运行机制,施工图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线上运行。大连对标学习上海经验做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大庆学习借鉴“一网通办”经验,开通政务服务“一张网”,搭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完善人口信息、法人信息、信用信息和电子证照4个数据库。

    这些例子只是各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一个缩影。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内营商环境评价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各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都更加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大加强,更多惠企便民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落地,有力推动了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对于地方的典型经验做法,我们也及时地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复制推广。去年9月,我们会同京沪两地和有关部门,系统梳理了北京、上海两地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批改革举措,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供全国复制推广借鉴。我们也先后召开了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评价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等,推广各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也将持续推进这项工作,成熟一批、推出一批,供各地学习借鉴。

    问:针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什么新的部署和安排?

    答: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2020年将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推开营商环境评价。我们将在总结2018年以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从企业发展全周期和城市高质量发展两个视角,更全面回应企业发展全过程诉求和关切,更充分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基本面和水平,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动态更新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新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为依据,结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指标体系和问卷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更加注重反映市场主体感受,增加企业调查问卷的权重,确保“放管服”改革成效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

    二是逐步扩大参评城市范围。在2019年41个参评城市的基础上,再选取一批城市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推动地方结合营商环境参评工作,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出台更多新招实招硬招,有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营商环境评价中及时梳理总结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挖掘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搭建更多经验交流平台,复制推广更多创新举措,更好发挥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带动全国范围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雪中送炭 放眼长远

    问: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中小企业首当其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此做了哪些积极应对?

    答: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经济运行、社会生活和就业形势都带来了很大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各地区、各部门根据疫情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包括推动简化复工复产审批和条件,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为生产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类企业快速办理许可证件,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推出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提高外资项目备案便利化程度、优化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流程等11项措施等。

    二是加强公正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大力推进电子招投标,推行电子监管、智慧监管。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口罩、熔喷布、额温枪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强“米袋子”、“菜篮子”食品安全监管,查处制假售假行为。浙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对复工复产中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规定等行为予以整治。湖北仙桃联合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经信、城管等6个部门组建市场监管专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倒买倒卖等扰乱市场行为。深圳疫情期间对已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采样装置等设备的企业,一律采用远程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

    三是推行全程网办,强化服务保障。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实行“全天候”网上收件、“及时推送”并联审批、“零等待”网上出件等办理模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广东建立线上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在“粤商通”平台上线了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根据企业所在地、所求问题类型进行精准分发流转。辽宁梳理430余项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成都设立“24小时复工援助值守热线”,为重大项目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推动全市718个在建重点项目2月底全部复工。衢州抽调全市2098名干部组成220个企业复工复产网格,累计收集和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各类困难问题3020个。

    四是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如持续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阶段性降低物流成本;阶段性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银保监会等部门还研究出台《关于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其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长至6月30日,要求银行不得抽贷、压贷和断贷,以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问:2020年,我们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了什么新的目标?将如何推动落实?

    答: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施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重点是进一步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广泛开展宣传普法,会同地方和部门抓紧完成对现有法规政策的修改完善,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完善“1+N”法规政策体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实施工作,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继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整治各类变相审批。

    三是进一步推行公正监管。继续健全有利于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监管规则。加快推动信用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机制。全面落实对涉企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和设定合理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整合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更大力度推动中央和地方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推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和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事项的“应进必进”。

    五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在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低涉企收费的基础上,继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持续降低企业物流和用能成本。清理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更大范围推广“信易贷”,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六是进一步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断完善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逐步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及时做好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

    我们坚信,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持续推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将加速形成,必将为我国保持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